|
:::
您的位置: 首頁 > 公布欄 > 最新消息. 
|
最新消息 |
 |
|
|
|
|
|
最新消息列表
標題 |
有關原住民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
音並列登記之作業方式 |
發佈日期 |
2017/8/8 |
發布單位 |
管理者 |
點閱次數 |
461 |
詳細內容 |
按姓名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:「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,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,不受第1條第1項規定之限制。」次按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第1項規定:「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,以當事人申報者為準。臺灣原住民羅馬拼音之符號系統,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。」當事人如為未成年人以其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,如為成年人則以本人為申請人。
應備證明文件:當事人國民身分證(未領證者以戶口名簿代替)、戶口名簿、相片1張,得免繳交相片之情形,請參照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(相片規格詳見國民身分證規格)。按臺灣原住民回復傳統姓名及更正姓名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,申請人應填具「臺灣原住民回復傳統(漢人)姓名及更正姓名申請書」。如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,須另附他方之同意書。
|
相關連結 |
目前無資料 |
相關檔案 |
目前無資料
|
|
|
|
|
|
|
|
|
|